来源:双滦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17 15:43:52 阅读量:605
双滦区双塔山镇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沈海东等人环境监管巡查不到位问题。双塔山镇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监管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原双丰铁厂院内堆放2000余吨煤炭且装卸过程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存放10万立方米的冶炼渣和少量铁精粉且无围挡、无喷淋、无场地洒水设施等问题,对我区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双塔山镇分管环境保护的副镇长杨春林负领导责任、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沈海东负直接责任。2021年11月,杨春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1年12月,沈海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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