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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通报1起问责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双滦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4 16:44:25 阅读量:655

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凯军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9年11月15日,河钢承钢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3人死亡。陈凯军作为工商贸行业办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深入、不细致,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0年12月30日,陈凯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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