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滦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06 16:49:58 阅读量:582
根据省、市委部署和《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市委专项巡察组将对双滦区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简称“四个专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本轮专项巡察将聚焦我区职能责任,按照“四个落实”要求,根据专项巡察实际,围绕“五看”,即:看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看区直相关单位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看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承担以上任务的市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和各县区(包括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涉巡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地方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
联动专项巡察组举报联系方式
巡察组 | 副组长 | 被巡察单位 | 举报电话 | 邮政通信 | 电子邮箱 |
联动专项巡察组 | 靳传新 张 扬 何志涛 倪宝印 | 承担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职责任务的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包括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 | 18031427984 | 承德市第22号信箱 | cdswxcjg0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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