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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强化监督贯通融合扎实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双滦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0 10:17:08 阅读量:318

今年以来,双滦区委巡察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突出巡察政治监督属性,着力强化监督贯通融合,既全力以赴按时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实落细,实现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摄、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和作用。

一是健全制度,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巡察机构充分借鉴省市巡察机构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组织巡察办、组相关人员学习研讨,结合本区实际修订完善相关环节和要求,制定《中共双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附相关整改内容模板,明确巡察整改时限要求、流程环节和各方责任,使被巡察党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巡察机构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协调,落实整改要求。首先,充分发挥巡察组直接联络对接作用。在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环节,巡察组邀请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人和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同时向其报送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报告,使其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相关事宜,并将《中共双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整改模板发送被巡察党组织,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按通知抓好落实。其次,充分发挥巡察办组织协调作用。由巡察办把握时间节点,适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时将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党建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两个专项整改报告等按要求报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科室、组织部门和巡察办,巡察办将相关资料反馈给巡察组和宣传部门,并将巡察组和组织部门的审核意见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再移交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区纪委监督相关监督检查室出具审核意见并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后,巡察办持续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修改报告、撰写公开稿等资料,并按时限要求报送各相关部门,直至完成公开相关要求。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分别对党建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两个专项持续开展整改监督,初步建立谁巡察谁指导、谁联系(驻点)谁监督的配合机制,共同发力、落实整改。

三是持续盯办,务求整改清零。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事项建立督办台账,八届区委以来,共对48项问题建立督办台账,并每2个月调度一次,及时提醒被巡察党组织抓紧整改,截至目前督办台账上还有21项问题未整改到位,正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按要求向日常监督部门和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度,直至见底清零,确保巡察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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